双臂或双腿分开
表情坦诚或一脸微笑
较少用手触摸脸部
较多的眼神交流
以手托脸的揣摩姿势
让卖家适得其反的消极动作
双臂或双腿交叉
在买家感兴趣之前,做出跃跃欲试的短跑运动员的姿势快速拉近与买家的距离
让卖家收效显著的积极动作
随意的身体姿势
坦诚的脸部表情
模仿买家的肢体动作
一旦买家感兴趣,就靠近买家并针对对方的需求提供产品介绍与其他互动关系一样,买家和卖家就像在跳舞,卖家起主导作用,但是必须敏锐观察买家的反应,然后慎重选择自己的动作。这样,买家才会成功地被卖家“吸引”。
法庭上的各方
任何一句在法庭上说过的话都会被记录下来。只要法官或律师找出其中任何一句话的漏洞,就可能拿出来大做文章。不过,律师和法官都清楚,人常常在非语言的沟通方式中表露真情,而这些是未被记录在案的,但它们依然能够影响法庭的审判结果。
许多成功的律师会运用他们对非语言沟通方式的细微观察,对同行、证人以及陪审团的各个成员进行大致估判。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前法官詹姆斯·阿德金斯(james c.adkins)曾表示,在挑选陪审团成员时,他们会有意识地综合考虑候选陪审员的一些能传达性格特征和态度的肢体动作。
路易斯·卡茨(louis katz)写道:“一个正在接受资格审核的候选陪审员,如果在回答律师的询问时紧握双拳,那么最好不要选这个候选人当陪审员。”卡茨深信,双手的动作能无言地传达出一个人是否有开放的心态、是否有敌意,或者是否好讼成性。
很显然,法官和律师精通肢体语言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精通肢体语言,他们才能解释别人的各种肢体行为,并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
下面,我们列出一些律师和陪审员可能在法庭上表现出来的消极姿势和积极姿势。
表示陪审员对律师的陈述持肯定态度的标志
双臂或双腿分开
林肯式坐姿
以手托脸的揣摩姿势,或抚摸下巴的揣摩姿势
说明陪审员对律师的陈述持怀疑态度的标志
双臂或双腿交叉
表情冷淡或一脸不高兴
双手紧握
怀疑性地擦耳根或揉眼睛
批判性的揣摩姿势
眉头紧皱
让律师适得其反的消极动作
与陪审员缺乏眼神交流
过于依赖笔录,总是低头看
双臂交叉,使自己和陪审员隔离
双手插于口袋中,似乎在隐藏什么
在法庭上保持“呆呆的”身体姿势或一动不动
让律师收效显著的积极动作
与陪审员保持频繁的眼神接触
双臂分开,双手置于口袋外
辅以恰当的手势,强调自己所说的话
走向陪审员,拉近彼此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