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起晚了,中午吃得有些急,总感觉肚子胀,我去巡一圈消食,别等我,你先喝。”
“好嘞,那谢哥你去吧,一个人喝没味儿,我还是等你回来一起喝。”李田笑呵呵的说道。
“嘿,讲究!”拍拍李田的肩,灵爻踏出禁房,便往囚牢走。
就算现在是白天,可牢房昏暗潮湿,如果不点灯,也很难看清每个牢房的情况。
甚至每走过一个牢房。
都能听到一阵嘘嘘索索的声音。
不用精神力灵爻也知道。
那是被自己脚步声惊走的一片鼠虫。
就这工作环境,要不是因为任务,灵爻早拍拍屁股走人了。
根据原主的记忆,七日后,她将莫名其妙死在这里。
所以现在灵爻必须得待在这。
维持一下原主人设。
然后等人来杀自己。
这具身体的原主名叫谢灵,本是女儿身,因小时候头上长了虱子,便被剃了头,做了男装打扮。
原主记得自己不是京城人,可剃头后随亲人入京不久,不知怎的就失散了。
为更好的在街头生存下去。
不被卖入青楼妓院,便干脆一直装作了男儿。
因从小混迹街头,她说话做事几乎就一市井流氓做派。
又因长相瘦高,喉骨较凸,胸部发育十分迟缓等有利条件。
就算长着一张清秀小脸。
也没人会往她女扮男装上想。
加之她又为人仗义大方,讲义气,结交了一帮不错的兄弟。
还比这些兄弟更喜欢调戏小娘子。
就更是没人怀疑她了。
原主平日靠帮人看马相马挣些钱。
她从小就喜欢马,也似乎记得从前自己的家里就有马。
她觉得自己多半是马贩家的孩子,也试图打听寻找过,可都无果。
因而原主就放弃了。
反正她觉得自己的日子,虽算不上如鱼得水,但也有滋有味。
并不想改变什么。
可忽然有一天,原主这条小咸鱼就想翻身了。
因为她救了一个人。
大理寺少卿慕曳怀。
至此之后,她不再继续与自己的地痞兄弟团鬼混。
而是吃上了这碗正经官家饭。
从京城来到了宁安县,成了这小小狱卒。
甚至还萌生了好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