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大家发现递给助手的酒杯下的餐巾纸是粉红色的,而粉红色餐巾纸上的酒杯应该是教授卡伊的,天蓝色餐巾纸上的那杯还在桌子上。
警长慢慢地说:“这下明白了吧,凶手就是副教授本人!”这是怎么回事?
副教授在酒中下了毒,意图把教授毒死,没想到女主人是色盲,拿错了酒杯。
谁是主人
星期二的凌晨,天空还没有一点儿亮光,一个小偷潜入了加勒比公寓。发现小偷的是住在9号房间的一名21岁大学生。当时,他醒来穿着睡衣去楼道的公共厕所,无意中从小窗户向外一看,发现有个人于提着包,从8号的窗户跳了出去,他觉得可疑,便喊了一声,对方就慌张地逃走了。大学生曾是高中橄榄球队的,所以相信自已能追上他,可因为他正在如厕,耽误了时间,他冲出去后两人相差50米开外。追着追着,小偷在冲过十字路口时,被迎面开来的汽车撞倒。开车的司机因为事情来得太突然,根本来不及刹车。据说,撞人后他吓得瘫在方向盘上好一阵子。
当大学生跑到跟前,告诉他被撞的是逃跑的小偷,没有他的责任,并且自己会为他作证时,司机才得到安慰,放心地从车上下来查看尸体。与此同时,大学生发现离现场五六十米处有个公用电话亭,周围又没有人,无法进行急救,所以他就拨了110。小偷携带的手提包里装有照相机、洋酒和宝石等在公寓偷来的物品。本来是个很简单的案子,可是在手提包里发现了毒品,在钢笔的墨水囊里装有海洛因(据调查,毒品并不属于小偷,可能也是赃物)。钢笔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而其他赃物上都有指纹。另外,在笔管上横刻着一个“8”字,看上去很不协调。
事后,警方对所有牵涉案件者的家都进行了例行搜查。很自然,面对一支装有毒品的钢笔,受害者中没有一位承认这是属于自己的。以下是公寓里三位受害者的情况:第一位是托比,住在一楼5号房间,酒吧的侍者,家里被盗时他还在酒吧上班。被盗物品有照相机和三瓶威士忌酒。那些物品上都有托比的指纹,所以毫无疑问是他的东西。他所在的酒吧,经常有外国的船员出入,从不法的船员手里弄到毒品也是有可能的。第二位是玛丽,她住在一楼7号房间,是女招待,被盗时也不在家。被盗物品有3万元现金、钻石戒指和珍珠项链。她的老板经营旅行代理店,经常去东南亚出差,有可能带回毒品。第三位受害人是布莱尔,住在一楼8号房间,学生。家中被盗时他刚好去父母家过夜。被盗物品有照相机和2万元现金。据调查,他曾有过吸毒记录,不过是少年时的一次好奇,除那次不良记录外,他倒是一个地道的好学生。但也不能排除他的嫌疑。
所有的线索都已齐备,钢笔到底是谁的,你心里有谱了吗?
钢笔是玛丽的,横刻的“8”只有在东南亚才被当做幸运符号,所以这支笔是玛丽的老板带回来的。
三个罪犯
一天深夜,伦敦的一幢公寓连续发生三起刑事案件:一起是谋杀案,住在四楼的一名下院议员被人用手枪打死;一起是盗窃案,住在二楼的一位收藏家珍藏的六幅16世纪的油画被盗了;一起是强奸案,住在底楼的一名漂亮的芭蕾舞演员被暴徒强奸。
报警之后,伦敦警察总部立即派出大批刑警赶到案发现场。根据罪犯在现场留下的指纹、足迹和搏斗的痕迹,警方断定这三起案件是由三个罪犯分头作案的。
经过几个月的侦查,终于搜集到大量的确凿证据,逮捕了a、b、c这三名罪犯。在审讯中,三名罪犯的口供如下:
a供称:
1.c是杀人犯,他杀掉下院议员纯粹是为了报过去的私仇。
2.我既然被捕了,我当然要编造口供,所以我并不是一个十分老实的人。
3.b是强奸犯,因为b对漂亮女人有占有欲。
b供称:
1.a是着名的大盗,我坚信那天晚上盗窃油画的就是他。
2.a从来不说真话。
3.c是强奸犯。
c供称:
1.盗窃案不是b所为。
2.a是杀人犯。
3.总之我交代,那天晚上,我确实在这个公寓里作过案。
三名罪犯中,有一个人的供词全部是真话;有一个人最不老实,他说的全部是假话;另一个人的供词中,既有真话也有假话。
a、b、c分别作了哪一个案子,看完口供后警察已经作出了判断。你能排除虚假的供词,判断出他们所犯下的案件吗?
这个案件可以从分析a、b、c三者的口供入手。而从a的口供入手更好一些。
a说:“我既然被捕了,当然要编造口供,所以我并不是一个十分老实的人。”
分析这句话,就可以推定a的口供有真有假。因为,如果a的口供全是真的,那么他就不会说自己编造口供;如果a的口供全是假的,那么他就不会说自己不十分老实。
既然a的口供有真有假,那么b的口供或者是全真的,或者是全假的。
而b说:“a从来不说真话。”由此可见,b的这句话是假的,这就可判定b的话不可能是全真的,而是全假的。
既然b的话全假,那么c的话是全真的。而c说a是杀掉下院议员的罪犯,b不是盗窃作案者,所以b是强奸犯,而盗窃油画的罪犯只能是c本人了。
同谋
上午10点左右,公寓二楼突然传来两声枪响,紧跟着一个戴黑眼镜拿着手枪的家伙顺着楼梯跑了下来,他跑出公寓后,钻进停在路旁的汽车里逃跑了。惊恐的管理员打电话报了警,然后爬上了二楼。
因为是商务公寓,所有住户都上班了,按理哪个房间都不该有人,可从9号房间的门下却流出了鲜血,门上还留有两个弹孔。
“汤米!没事吧,汤米!”管理员敲门喊着,但无人回答。房门从里面反锁着。正在这时,刑警们驱车赶到,撞开门冲进房间,发现一个男子躺在门边已经死了。此人足有18米的个头,面部中了两弹。人概是被害人在罪犯叫门正要开门问是谁的时候,隔着房门被打死在房间里的。管理员说:“死者并不是汤米,汤米是个小个子拳击手,个子比死者要矮得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