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内容如下——
【那日,下人奉我之命,将十袋谷米送至李宅。
当时,李宅家有三女,李元氏,李家小女,另有一不知名的女子。
下人往屋里搬运谷米时,偶见灶下有一些吃剩的骸骨。
疑惑之余,悄悄收入囊中,经鉴定,乃苍鹰之腿骨。
此鹰经常出没于黑狗岭一带。
下人偷偷询问过李家小女,才得知鹰的来历。
并告知用弹弓所猎,这便证明李青的确去过黑狗岭。
而我的右眼正是在黑狗岭附近所伤,凶器正是铁珠。
与李青去黑狗岭的日期相同,甚至连时辰上都相差无几。
这种铁珠必是铁匠所有,寻常人极难得到。
经调查,新城县内,除李家铁铺之外,其余两家铁铺均无此物。
最重要的是,我已在李宅发现了相同的铁珠。
因为某种原因,未能将发现的铁珠索到手。
李青曾说,铁珠并非只有他一人所有。
为防止李青狡辩,下人特意在李宅的某一处藏置另一块鹰骨,作为铁证。】
杜坤念完之后,将布帛放置一旁,从匣内取出鹰骨,让李青过目。
李青瞠目结舌,暗自懊悔——
‘好一招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蒋爷,你真是死而不僵啊!
‘这个小悦,骨头啃完,扔了不就得了,留着干嘛?
‘也怪我自己,没有事先交代好,最终百密一疏。’
县太爷鹰瞵鹗视,咬牙切齿,说道:
“李青,打瞎我妻弟右眼的这笔账,你是赖不掉了。
“击穿他颅骨的那颗铁珠,更是出自你手。
“本县知道你有一副三寸不烂之舌,可以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但是,这个人你一定认识,带上来。”
这时,土拨鼠被两名衙役押上大堂。
李青大惊,脸色刷白。
“李青,你怎么在这?”土拨鼠不明所以。
县太爷冷笑道:“李青,见了老客户,脸儿怎么白了?现在就这么激动,待会儿还不得激动得抽过去!”
如果仅凭蒋爷留下的证据,李青或许还有翻盘的机会。
毕竟那些证据中也有多处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