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娜的那支广告,是当年最受欢迎的广告,她在杂志上,漂亮得无与伦比。她的美,永远定格在25岁。
阳光洒进来,沈清媛的眼睛亮亮的,她看着自己的老公和孩子,满足无比。
林梓逊曾经问过她,如果他不回来她会怎么办?
她说:我会一直一直等下去,直到我白发苍苍,直到牙齿都掉光,我还是会等你。
“为什么?”他问。
因为,是上帝派我来爱你的!我会一直一直爱下去!
桌上,一本精致的书摆在那里。
林沐阳,指着书名,大声念着:“上帝派我来爱你。”
妈妈,我念得对不对?
对极了,亲爱的孩子!这就是我写的书,我是沈清媛,我接受了上帝的指令,来爱这个男人。我把他的故事,果果的、米娜的故事,何超然的故事统统都写了下来。
我没当成设计师,我成了一名幼儿园的老师,这里,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们,我看着这些活泼的小孩子们,心里充满了快乐。
我们是红尘中的男女,我们对爱情无计可施,任她富有魔力的手翻云覆雨,操纵我们的命运。
酷热。
沈清媛擦了把汗,吐了口气,圆圆的眼睛往四周瞟了瞟,迅速拉起自己的袖子来擦了把汗,旁边有一束目光刺了过来,她有些尴尬地侧过脸去看,那车窗已经缓缓摇上,透过那越来越窄的缝隙,她看到一头乌黑的短发,还有一个饱满的额头。
帅不帅?
沈清媛眼儿弯了一下,便假装走到路边上来看公车,左看看,右看看,眼睛便盯住了车的前窗。
真的是……好丑!
眼周乌漆抹黑的,嘴也是肿得老高,右脸一片青紫。
林梓逊刚和陈江打了一架,为了小景,小景喜欢他,他不喜欢小景,所以小景就去找陈江哭,陈江扑过来就打了他一顿。
这是个秘密,他打不过陈江!
所以……他一直对陈江很客气!
她耸了耸肩,暗叹着,都说好马配好鞍,这好车也要配帅哥啊!无趣!转过身,甩着手里的小包,一蹦一跳地往前跑去了。
结实的小腿划出一道道亮白的弧,她脑袋上的橡皮圈儿突然散开了,然后一头长发便散落下来,像瀑布。
“她,是何超然的女儿。”他想到赵雪的话,眼眸里就涌起了一阵阵的厌恶。
他个到处收集女人还要装情圣的男人,他的女儿骨子里流着的,也会是那虚伪的红,那是黑色外面抹了让人腻歪的红果酱的假红。
林梓逊一面想着,一面发动了车,慢慢地跟过去。
这一年,他二十四岁。
她,十七。
正新鲜的年纪,每一根发丝都透着清新的香甜,她不知道身后那辆车里的男人,就是会改变她一生的人。
太阳这么热辣,照得这地面都明晃晃地,刺人的眼睛,他舒服地享受着车里的冷气,冷眼看着那小妞站在公车前面左蹦右窜往上挤。
这是他见过的,眼睛最会说话的女孩子。
那乌黑的眼珠子一转,便活泼泼地像两洼清水,流淌进他的心里。
好久,没见过这样清澈的眼神了?瞬间他有些失神,手指不自觉地就按了按喇叭。沈清媛从人群里转过头来,看向车里的“丑男”,立刻兴趣缺缺地白了她一眼。
她的肌肤晒得红红的了,像一块冒着热气地、洒了辣椒红油的新鲜鸡蛋羹,林梓逊突然就想上去咬一口。
可是,你有恋童癖吗?那妞还未成年呢!
他恨恨地看了一眼,镜中自己的模样,去私人俱乐部打拳去,发泄一下心里的……管他什么,就是发泄一下,因为,此刻有一种叫做欲望的火冲上他的身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