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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霸气少爷不好惹 > 第二百零九章

第二百零九章(1 / 3)

 在这一天,张天琪和小沉练习武术和疲惫。他们在吴医院关了一段时间,感到特别恼火。我打算出去玩。为了防止少林寺的僧人认出来,张天琪拿了一顶瓜帽,脸上贴着一块丑陋的白布膏。穿上徐女孩为他们买的缎子衣服偷偷溜出来。

小神带来了他的短棍,张天琪拿着徐女孩的剑,慢慢走在金碧山附近的小镇。这里的一些人正在卖烤红薯,盐花生,卖葡萄酒,卖一些农产品和尖叫。在商店的尽头,还有一位破旧的老领导正在卖小狗。这只狗也很瘦,很饿,在地上翩翩起舞。这让张天翼想起了白虎镇山寺里的小狗。它知道他救了他的母亲并且在自己面前很开心。嘿,这只狗仍然可怜。没有人关心它。跟着这个可怜的老人,饥肠辘辘,垂死挣扎。张天琪看着那只狗,感动了他的心。老人张开嘴,里面没有牙齿。他说,“儿子,怜悯狗,买它,它会帮助你照顾你的家人。”

“多少钱?”张天尧问。

“五个铜钱就卖。”老头见张天尧衣服整齐,像个有钱的人的样子,就多要了一个铜钱。

张天尧一摸身上,就二个铜钱。心里咯噔一下,觉得难办了,心里盘算着,到什么地方去找三个铜钱呢?那老头以为他嫌这狗不好,就开口说道,“公子,这可是条好狗。我才卖这个价的。这是我们豹头山的追山狗,给它吃的,就是在山上跑一天都不累。体力好的很吆。”这狗饿的厉害,看不出来有什么与众不同。只是他比普通的狗身材修长一点,最大的特点就是有一对半尺来长的长耳朵。

“那你为什么卖它?”张天尧见老头说狗好,就天真的问了一句。

“哎,我老了,病又多,走不动了。不能进山打猎啰。”说着这话,干枯的眼神里透着一种悲哀和无奈。

看见这老头和狗,都可怜兮兮的样子,真想把狗买下来,完成老头的心意。就想到转身回去找小神,借三个铜钱。可回头又想到了徐姐姐那番话,只要作罢。自己噜了噜嘴巴,手在口袋里掏了又掏,真希望变出几个铜钱来,那弄了半天,还是两个铜子。只好留下依依不舍的目光,就准备走回去。

那老头见张天尧走了,失望的表情像乌云一样密布在脸上,心中不停的叹气。挣扎着站起来,拖着那只瘦狗,举步维艰的走下山。张天尧心里惦记着狗,扭头一看,那老头和狗的身影,就像一张单薄的纸片。张天尧快步跑到山腰,掏出身上仅有的两个铜板,鼓足勇气对老头说,“我身上只有两个铜钱,你拿去买点东西吃。过两天再来,我另外去找五个铜钱买你的狗。”

老头黯淡的眼神立刻闪出了光彩。激动的开口说道,“好人呀,好人。好人有好报。那真是太感谢公子了。”说完转身紧紧的握着那两个铜钱,步履蹒跚的走下山。他走了几步,突然转身喊道,“公子,你等等。”

“老人家,什么事?”张天尧很吃惊。

“你过来,你过来。”老头吃力的说道。

张天尧走了过去。老头从怀里掏出一本书,书的封面又脏又破,非常的残缺。隐约看得几个字,也是残缺的,猜了半天,像是写的《蛰龙狂虎籍》。老头说道,“这本书,是我在豹头山的一个山洞里得到的。也不知道写是是什么,我看里面有几页是画的一个人在舞剑,想必和习武有关,就带在了身上。今天看到你拿一把剑,想必对这个感兴趣,我就送给你吧。”

这书拿在手里,张天尧有翻了翻,里面确实有些画。画的是打拳和舞剑。书好像在洞里,有些地方被水打湿了,看的字模糊不清。想在这儿一时也看不了,就把书揣到怀里,连声对老头道谢。

张天尧再次强调两天后,去买老头的狗。说完,就快步赶回镇里集市,小神真津津有味的在茶馆里听评书武松打虎。一看时间,快到中午了,急忙俩人赶回医馆。

下午吃完饭,想到张腾蛟要来,张天尧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老头送他的那本书。看到开篇写道,“龙跃九天,蛰伏九年。虎啸山林,气吞山河。人之精气顿开,如龙腾虎跃,一去万里。禹治水而统九州,言出九鼎。挥剑于天下,足下百万雄兵,足立华山之巅,鬼神翘首。一夫当关万夫莫摧,龙剑在手,舍我其谁。第一论,武之最高境界---”再看这武之最高境界,竟然被水打湿了,模糊的一片。这让张天尧极为失望。到底什么是武之最高境界呢?

门一下打开了,张天尧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是师傅来了。他马上把书放好,拿着一根木棍,把正在呼呼大睡的小神叫醒。

小神一听说,是张腾蛟来了,立刻揉揉自己的眼睛,穿好布鞋,提着棍子走了出来。

按照常规,张腾蛟先安排他们练了拉伸的基本功。然后练了几套拳,再练了一套剑,小神则练了他的定唐鞭。张腾蛟教张天尧这套剑法,叫如意剑法,是简单的剑法,就是把三原门最基本的剑法柔和在一起。让张天尧先感觉一下,三原门剑法的特点。练完这些,就安排休息一会儿。

就在休息的时候,张天尧想到了那本书,书说道,武之最高境界的时候,就模糊一片了,那么师傅是怎么看待武之最高境界呢?

张腾蛟听了张天尧的这个问题,非常高兴,说道,“这说明你在动脑筋呀。我们应该知道武之最高境界是什么,这样才有目标。”

“嘿嘿,那师傅,你说说,什么是武之最高境界?”张天尧好奇,小神也好奇。

张腾蛟喝了一口张天尧泡的茶,说道,“武的产生是古代人狩猎的技巧。后来的逐步快速发展,是军队的建立。因为军队是要打仗的,打仗的话,就涉及到了人与人的搏杀。为了提高搏杀技巧,就有了武术。武术,武术,就是动武的技术,或者说动武的技巧。在孙子兵法里有一句,叫‘不战而屈人之兵’。其实就是武术非常高的一个境界。因为你的实力强,不需要动一点力气,就可以达到你的目的。不过这样的前提是你的功夫足够的好,别人才怕你。所以打斗的最高境界就是用最小的力,打倒你的对手。比如在对手扑的猛的时候,我只需要轻轻一让,他就可能摔倒。如果面对所有的对手,你都可以做到这样,有人就会认为你是神人。达到貌似神仙的迅速,飘逸,就是中国人常说的天人合一,那就是我们武术的最高境界了。天人合一的结果,就是我们的动武技术,可以达到通神的水准。没有人可以分的清你是人,还是神。”

“听起来挺玄的”张天尧说道。

张腾蛟微微一笑,说道,“人的一生都是在修炼。当你到达了一个境界,你就一览众山小。当你更上一层楼的时候,你又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别急,一步一步来吧。”

张天尧点了点头。

张腾蛟准备告辞了,说道,“后面重庆会发生一些大事,估计我最近不会来了。你要在此勤学苦练。我看,有早一日,你会大放异彩的。”说完,拿起自己的东西,快步走出了武医馆。

“我感觉到,死亡的脚步越来越近了,那是诅咒带来的世间最恐怖的死亡方式。诅咒?来自法老王的诅咒?我一定要成为死亡链条上的最后一个,终结诅咒,终结诅咒……”

纵横凌乱的字迹足以表明书写者的情绪极不稳定,并且除了以上这段语意晦涩的中文以外,纸张的空白处画满了各种各样的埃及象形文字,层层叠叠地交错遮盖着。我能认出“诅咒、蛇、黄金”等等词汇,但却无法将它们系统的连缀起来。

埃及文字,如同神秘莫测的大沙漠一样带着某种诡谲的魔力,比之更令人着迷的则是永远流传于非洲大陆的法老宝藏传说,代代相传了数千年之久却历久弥新,牢牢地吸引着全世界的探险家们。

冷汉南和冷馨父女无疑是华人探险家之中的佼佼者,他们在这一行里一直相当有名气,被称为“东方的印第安纳琼斯”。不过这一次,他们也失手了。在探险界,“失手”就是“死亡”的代名词,我得到的全部消息只包括两句话——“冷馨失踪,其余人员死亡”。

夕阳已然从西天落下,深秋的黄昏带着令人瑟缩的寒意不大一会儿便笼罩了这片金黄色的沙漠。远远的,不知什么地方传来“丁零丁零”的悠扬驼铃声,伴着淡淡的雾气卷地而来。

“那是幻听,沙漠里的魔鬼们弄出来的动静。迷路的人跟着追过去,最终就成了魔鬼的晚餐……”

驾车的警官自言自语着,油门一踩到底,越野吉普车引擎轰鸣着,在我们身后抛下一路扬沙。

我不想理他,头沉甸甸的,脑子里不断闪出冷馨的脸。她的长睫毛忽扇着,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仿佛随时都要荡漾出迷人的笑意来,耳边仿佛有她银铃般的笑声一直响着——“鹰,到埃及来吧,我带你去找‘黄金之海’。想想吧,用黄金堆砌成的大海,金光万道,令人不敢逼视,那是多么壮观的景色?”

“黄金之海”是所有埃及宝藏传说中最迷人的一页,从古至今,吸引了全球数以万计的探险家们趋之若鹜,只不过那个用金子堆成的海却迟迟没有在人间出现,反而使那些怀揣梦想而来的寻宝者葬身沙漠,与风沙同朽。

冷馨不是那种贪婪成性的女孩子,她和父亲冷汉南是应港岛某位大亨的恳请,来沙漠里寻找一位失踪者的。以冷汉南的身家,对于物质方面的需求已经无所谓多寡,目前进行的任何探险工作,都只是为了“爱好”二字。

他们父女,仿佛是永远停息不下来的朝圣者,终身为“探险”而生。

“喂,陈先生,要不要来根烟?”警官嘿嘿笑着,一手抓着方向盘,一手从口袋里摸出一包骆驼香烟。

我摇摇头:“不用,谢谢。”

“不要发愁了,反正劫案已经发生,再多想也没什么用。之前,我在开罗见过冷小姐,那可是个标准的东方美人,让所有的男人看了都会神魂颠倒,连我们局长都——”叼着烟,仍然堵不住他的嘴,看来开罗的警察都非常健谈,即使是在陌生人面前。

我冷冷地“哼”了一声,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前面,已经出现了在暮色里拔地而起的大金字塔影子,随着光线的逐渐黯淡,那座举世闻名的建筑物越发显得孤傲诡秘,以一种无畏之姿直刺苍穹。

他斜睨了一眼我手里皱皱巴巴的这张纸,不屑地一笑:“陈先生,那只是张来自垃圾筒里废纸罢了,每一个来到埃及的外国人或多或少都会发生幻视、幻听或者是幻想、梦游之类心理上的怪病,经常有人打报警电话说听到了上天的神秘诅咒……呵呵,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足可以编纂一百本新的《天方夜谭》了,不过,做为一名优秀的埃及警官,我只相信自己亲眼看到的东西,只相信一切确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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