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嘴里面还不断的描述着猪蹄的美味。
因为,他担心,肖梦晗万一回过神来,把手抽出去那就不好了。
而果然,这个傻姑娘就这样听着赵凯嘴里那些关于红烧猪蹄的美味被牵着上了一家名叫“状元蹄”的饭店。
点好了之后,赵凯就跟肖梦晗聊起了状元蹄的来历。
可惜,肖梦晗太矜持了,不好意思跟自己坐同一侧。
不然自己还可以再多拉拉对方的小手手。
“说起这个状元蹄呀,可是有一个典故的。”
“咕噜咕噜!是什么样的典故?”
肖梦晗一边吸着奶茶,一边好奇的看着赵凯,显然对于赵凯说的这个典故很感兴趣。
赵凯喝了口茶,清了清嗓子。
“相传清朝时期,贵阳市花溪区青岩赵以炯,为上京赴考,常温功课至深夜。一日,忽觉肚中饥饿,便信步走到北门街一夜市食摊,点上两盘卤猪脚作宵夜,食后对其味赞不绝口。摊主上前道:“贺喜少爷”。赵问:“何来之喜?”。摊主不失时机道:“少爷,您吃了这猪脚,定能金榜题名,‘蹄’与‘题’同音,好兆头,好兆头啊。”赵听后大笑,不以为然。不日,上京赴考,果真金榜题名,高中状元。回家祭祖时,重礼相谢摊主。此后,卤猪脚便被誉为“状元蹄”,成为赵府名食,后经历代家厨相传,扩至民间至今。”
肖梦晗眼中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原来状元蹄的名字是这么来的啊?”
“对呀,吃了猪蹄,金榜题名中状元。可不就跟我们现在的相符吗?我们今天吃完这猪蹄之后,到时候也能中状元。”
“嗯嗯!赵凯哥哥这么厉害,一定能够中状元的。”
“好了,猪蹄上来了,我们开吃吧。”
肖梦晗这次学会了,马上放下手中的奶茶,然后戴上了手套。
但是开吃之前,她突然停了下来。
看向了赵凯。
“赵凯哥哥,以你的经验,这次的猪脚怎么样?”
赵凯闻言看了一眼。
“这一次的猪蹄看着不错。哪怕我不用手摸也能知道。”
“哇,好厉害,看一眼就能知道了?”
肖梦晗眼露崇拜之色看着赵凯。
赵凯有些得意。
“这没什么的。不过是因为熟悉而已。就好像有些电工,干了二十多年,测电线有没有电还得用试电笔。”
“那赵凯哥哥你呢?”
“我就不用了,电线有没有电,我用手一摸就知道了。”
“哇,这真的是太厉害了。”
“这算什么,我记得老家有个人,做了三十多年的单身汉,方圆附近三十里内,哪家有寡妇,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肖梦晗脸色通红。
“哎呀,不跟你说了,这种事儿也要跟人家说,你真是坏死了。”
这个时候,肖梦晗张于反应过来,赵凯是在说这些话来调戏她的。
什么单身汉,方圆三十里内哪家有寡妇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为什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肖梦晗只是对这些人们之间沟通的情商低,又不是智商差,稍一想想就反应过来了。
还有那个电工需要用试电笔才能试出来有没有电,他一摸就知道。
现在一想,这不就是常识吗?
徒手摸电线肯定会被电呀......
看着肖梦晗终于反应过来了,赵凯也没有继续把笑话讲下去了。
拿起了手套,给自己戴好。
“好了好了,嘴巴先停一会,把这个套戴上,我俩准备开干。”
-------------------------------------